鹤壁市财政局:着力保障民生 增进群众福祉

2020-04-02来源:

鹤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合计约19亿元,增长14.6%,高于财政支出增幅5.7个百分点;占财政支出比重78.7%,比上年同期占比提高3.9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得到保障。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重点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组织各县区对2020年“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交叉审核,认真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三保”支出影响情况并进行科学研判,督促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三保”应急预案,及早发现风险问题,为防范化解我市财政运行潜在风险奠定基础。

二是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下达2020年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29万元,对未完工项目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各县区按照项目实施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积极调研浚县王庄镇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推进工作,指导浚县加强项目监管,推动项目建设,迎接国家验收。完成2020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计划县区上报审核工作,全市共安排项目40个,下达中省资金619万元。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下达2020年度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中省资金720万元。

三是积极支持农林水利发展事业。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优化全市农业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水同治”规划编制、工农渠北干渠改造。会同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考察论证、审核、筛选上报支农项目,截至目前,已争取上级财政资金50212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水利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扶贫等项目。

四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统计鹤壁市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及教龄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年报表,并督促县区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落实到位。一季度,累计下达资金38799万元,重点保障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职业教育发展。

五是提升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拨居民养老保险资金479万元,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问题,下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缺口资金1000万。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贫困群众医疗补充保险制度,下达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181.2万元,下达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57万元,确保制度正常实施,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500元;继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86元、185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2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300元。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保障工作,下达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市级配套资金148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财政补助部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74元。2020年社保基金编制工作在全省直辖市综合考核中获得二等奖。

六是推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不断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保障力度,推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支持我市重点工程科技馆、美术馆建设,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两馆早布展、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