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门峡市财政局立足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勇于开拓创新,始终在乡村振兴这条康庄大道上矢志不渝、默默耕耘。
持续加大保障力度,为乡村振兴注入“新血液”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积极发行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体系。2022年度,财政农林水投入31.2亿元,通过PPP等方式撬动金融、社会资本38亿余元支持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三门峡市政府授予该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等功单位”。2023年,将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金融保险、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领域。
逐步完善制度建设,为乡村振兴打造“新机制”
以制度创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出台《三门峡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支持方向、资金分配办法、统筹原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等方面做出工作安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机制创新推进政策资金统筹叠加。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直部门之间的资金保障专班会商机制,推进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出台《三门峡市乡村建设资金保障行动方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全面梳理可争取的上级支持政策,汇编形成117项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指南。
以管理创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坚持管理资金与管理项目相结合,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以抓工业的理念和标准谋划推进农业项目。一是坚持早谋划、早实施、早见效。每年1月份即开始督促县(市、区)做好项目和资金对接工作,推动项目早开工,群众早受益。每年8月份开始指导县(市、区)谋划下年度项目,建立三年滚动项目库。二是强化项目论证。压实行业部门职责,严格履行项目申报、评审、报批程序,对于依托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需要开展尽职调查,努力降低项目和资金风险。三是坚持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在项目申报、评审、批复,资金下达、绩效管理、项目实施、资产确权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突出彰显特色优势,为乡村振兴带来“新动能”
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统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保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支持全市“果牧烟菜菌药”等特色产业发展,特色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85%以上。2022年度,全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入9.5亿元,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达到62%以上,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卢氏县香菇产业、灵宝市苹果产业获河南省财政厅优势特色产业重点绩效评价优秀等次,获奖励资金4000万元,全省排名第一位。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4156.7万元、地方特色农业保费929.7万元,通过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逐步实现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过渡,由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升级,为农村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加快建设沿黄乡村振兴示范带。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推动项目集中布局、资源要素集约、政策资金集成,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通过争取资金、调整方向、政策倾斜、重点保障、撬动社会资本等措施,统筹资金5.2亿元支持湖滨区大安村、陕州区城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后地村、灵宝市东寨村四个标杆村创建,推动沿黄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编制了一批村庄规划,完成14个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和50个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建成一批产业基地,87.5%的行政村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打造一批乡村休闲农旅项目,规划8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提升一批村容村貌,建成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12916个。
三门峡市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资金保障、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政策效能,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激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