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对外地企业在外地缴纳社保、纳税信息等不予确认

2024-12-05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2年6月29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9月10日,当事人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襄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细则》(襄公共资源局发〔2021〕6号)。2022年5月,当事人开发并运行襄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综合信用评价系统,对经营者招标投标信用进行评价审核并公示。在信用评分审核过程中,当事人只认可经营者在襄阳市的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对经营者在襄阳市外的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不予认可。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行政机关,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综合信用评价审核过程中,对外地企业缴纳社保、纳税信息等不予确认,歧视了经营者的外地经营活动,产生了排除、限制竞争的后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消除了不良影响,对前期审核的信息进行重新复核,通知企业按审核标准进行申报,确保企业的信用评价实现动态管理。更新的评分中,外地企业缴纳社保、纳税信息等不予确认的问题已得到纠正。进一步规范信用评价审核的标准和程序,组织相关审核部门进一步明确信用评价审核标准,规范审核行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后续工作中保障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