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78号),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名称和金额见附件,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项转移支付另行下达)。政府收入列2025年“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下相应科目;省直部门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见附件,经济分类科目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单位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请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一、各市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要统筹使用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基层文化建设。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县级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协调配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电影放映、阅读推广、戏曲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要严格控制论坛、节庆、展会等支出,避免与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交叉重复。
二、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有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强化预算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资金下达情况,市、县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30日内,按程序将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的区域绩效目标报送省级主管部门。
附件:1: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河南省分配表.xlsx
2: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河南省绩效目标表.xlsx
3: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河南省省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4: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河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绩效目标表.xlsx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