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财政局:积极采取“四举措”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2025-06-25来源:

  内乡县财政局紧紧围绕“放权、严管、优服”一体化推进,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精准施策,打出政府采购监管的“组合拳”。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为标准、压实责任链条、筑牢风险底线,有效推动了内乡县政府采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该局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结合内乡县实际情况,先后转发了《南阳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本)的通知》《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的编制、审批流程、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多个环节规范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规范需求管理,压实采购主体责任

  该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要求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与论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需求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时,积极引导采购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让“过紧日子”成为习惯。

  优化采购流程,建立电子化采购平台

  在“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下,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打造内乡县“互联网+政府采购”新形态。截止到现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从功能单一的计划备案成长为涵盖信息公开、采购人管理、采购计划与合同备案、方式变更及进口产品审批、专家管理及随机抽取、代理机构管理、网上商城、融资管理、项目监督等20个模块、90多个子项的复合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内乡县已彻底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全覆盖,完成纸质手续向数字化转型。并坚持在后续工作中,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形成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财政业务全方位信息共享和应用。

  开展专项整治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该局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殡葬领域”、“招标投标”等相关领域腐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对于专项治理、投诉处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震慑作用,净化政府采购市场。